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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保護專區
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中中會個資保護業務與表格相關如下:
業務承辦人 郭惠玫 04-22872477
一、「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中中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」,經內政部於111年4月1日台 內民字第1110018011號函已予備查,立即生效執行。
二、請各教會配合長期張貼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」於佈告欄,並拍照下來,將照片掃描QR Code以 Google表單方式回傳中會事務所。(拍照範本)
三、蒐集個人資料時,務必請當事人簽回「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」,確保已取 得當事人使用個資同意。
四、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,當事人可以書面「個資請求申請表」向本會要求行使以下之權 利,異動時請主動向本會申請更正,使其保持正確、最新及完整之資料。
1.查詢或請求閱覽當事人的個人資料。
2.請求製給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複製本。
3.請求補充或更正當事人的個人資料。
4.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當事人的個人資料。
5.請求刪除當事人的個人資料。
五、有關個資銷毀:記載有個人資料之紙本文件,應先以碎紙設備進行處理,如果數量很多可以用水 銷,與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廠聯絡,於星期一~星期五上午8點至11點 04-2556-5160,有免費水 銷,但是要自行載去,並以「個資銷毀/移轉/刪除處理紀錄單」保留完整軌跡。
六、若發生安全事故之個人資料達5,000筆者,自發現時起72小時內,填寫「個資安全事件報告單」, 並於第一時間通知中會事務所,以合乎主管機關通報機制規定。
七、以上任何單據,保存年限至少為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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