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市內同工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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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一)
緣起 主後1971年台中市長老教會—柳原、民族路、忠孝路、篤行、力行、三一、向上、國光等「堂會」有鑑於台中市各項建設進步神速,人口急增,促使市郊社區輝煌發展。信徒因而四處遷散,造成許多失散的「羊群」聚會不易,頗以為憾,因此新建教會,聚集信徒,以便廣傳福音確是件極為迫切需要的聖工。同年5月1日當時的傳道部長紀彰龢牧師,召集台中市內傳教師及長執聯席會議傳達開設家庭教會之異象,獲得與會同工的贊成,並帶回到各教會討論,通過經費的分擔:柳原、民族路、忠孝路三間教會每月各負擔1500元,篤行、三一、力行、向上四間教會每月各負擔500元。此後經過多次的協調,成立開拓教會委員會(該會由傳教師組成,而後稱「市內同工會」--亦是台中區會的前身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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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972年7月7日傳道部會後,與會部員同工前往北屯尋找開設教會的房舍,及決定開拓同工之人選。八月起開始聚會,九月開始訪問水湳地區。同年9月5日傳道部會部員美南差會馬好留牧師(Rev. Mc CALL) 與台中市八間長老教會倡議下,共同籌備開拓工作,各堂會分攤的分式,聚集力、人力,同時每年向差會爭取相對基金協助,開拓家教會。 (二) 社區教會的開拓 1972年11月5日首間的家庭教會誕生,中會正式在北屯圓環邊租一商店舉行開幕禮拜,同日下午在水湳市場也舉行水湳教會開幕禮拜,兩間教會均委託紀聰信牧師開拓,並敦請文達道(英籍宣教師)牧師和潘純一先生相繼協助講壇聖工。 1973年正月「市內同工會」聘兵世哲教會駐在忠明社區籌備開拓事工,承蒙東海大學校牧劉富理牧師、委員郭文東長老、李長貴牧師鼎力協助,答應共同負擔經常費三年及一切設備費。同年3月17日忠明教會在忠義街舉行開設禮拜。9月1日下午在篤行教會封立兵世哲教師為中會「巡迴牧師」派駐忠明教會並籌備西屯教會開拓事工。 1975年元月1日台中市內同工會(即現台中區會前身)聘請陳春雄牧師接任,並兼水湳教會,續聘蕭江祥先生協助講壇聖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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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台中區會開拓教會之條例 (本辦法在1987年第57屆秋季議會中通過) 1 開拓教會由區會(以下稱「本會」)決定之,決定後委派小組尋覓適當之地點。 2 本會屬下各堂會為新開拓教會之共同母會。 3 本會對新開拓之教會負有經濟援助之責任辦法如下:開設與設備費按本會預算決議之,其他房租及謝禮以六年 補助為限,前二年房租及謝禮全額補助。第四年起,依前年之全額減少三分之一,第七年起,該教會應自行負擔。 4 新開拓教會提前申請獨立,若符合規定,應准予申請昇格,但獨立後,本會停止其所有補助。唯在六年期限內,可以免繳區會負金。 5 新開拓教會之傳教者,由本會依任期聘任之,並發聘書,但其中一方不欲續聘時,須在六個月前提出。 6 受補助之教會,須在通常例會中,以書面提出報告,內容應包括教勢、經濟、事工項目。若連續二次未提出時,停止補助至下次會提出時為止。 (四)共同、共生、共養 1.在建堂事工上的分擔 a.以1986年南屯教會為例,該堂預購土地100坪價款200餘萬,擬建60坪,建款90餘萬,其他設備60餘萬共計350萬。1986年台中區會第三次會議第一議事議決:南屯教會自付150萬,台中區教會柳原、民族路、忠孝路各分擔九萬;篤行、力行、三一、向上各六萬;國光、忠明、北屯各三萬;磐頂、水湳、西屯各二萬;復興、杏林、新平各一萬,其他自由奉獻。 b.以1990年東榮教會為例,分擔購屋置堂100萬元中由台中區會各教會分擔如下:柳原、民族路、忠孝路各十萬;力行、三一、向上、篤行、磐頂、忠明各七萬;水湳、北屯各四萬;國光、新平、杏林各三萬五;復興、西屯各三萬;重新二萬;西屯一萬;平和、大墩五千,共計一百萬五千元。 c.以1991年重新教會為例,台中區會於該年7月2日通過「共同開拓教會初次建(購)堂補助負擔金辦法」,在建堂款1300萬元中台中區會分擔110萬,其中以柳原和忠孝路所分擔的142,000元為最多,東山和平和、大墩因是支會分擔3,000元最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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